当前位置: 首页 >> 校企合作 >> 技能鉴定 >> 正文

关于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力度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3-31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力度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7〕7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央驻湘和省直单位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企业、院校:

为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促进作用,现就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力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力度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迫切需要

职业技能竞赛是人才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人才强国和人才优先战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日益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要利用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弘扬工匠精神,培育产业工人,并分别将职业技能竞赛纳入国家和我省人才发展规划。2010年10月我国加入世界技能组织,2016年我国正式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这对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同时,国家正在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许多职业(工种)将不再开展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将进一步成为评价技能人才能力水平的重要方式。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增强敏锐性,强化责任感,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力度,促进我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切实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力度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为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政策,逐步加大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协调、指导和服务力度,统筹做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2017年,将在遴选挂牌一批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基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以“聚焦十大产业、培育湖南工匠”为主题的“湖南技能大赛暨中国技能大赛选拔赛”(含世界技能大赛项目和绝招绝活网络视频与电视大赛两部分),并依据《湖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定,逐步加大奖励力度。对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职业技能竞赛,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职业(工种),符合条件的优秀选手,由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级别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录清单外的职业(工种),将适当提高获奖比例,由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

各地要成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的职业技能竞赛协调机构,各有关部门(行业)也要加强对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领导。职工人数多的企业要安排专人从事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行业),除组织开展上一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外,还可根据本地、本部门(行业)实际,大力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各有关企业、院校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比武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创新职业技能竞赛体制机制和竞赛形式,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专家队伍,丰富职业技能竞赛内容,严格职业技能竞赛命题标准,加强赛场和赛程管理,切实提升职业技能竞赛质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逐步加大对获奖选手的奖励力度。

三、抓紧申报2017年职业技能竞赛计划

2017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继续向各市州、省直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征集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编制2017年湖南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表,并冠以“湖南技能大赛”总名称,集中打造“湖南技能大赛”品牌。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学(协)会牵头举办的全省范围内的职业技能竞赛,中央驻湘单位和省属大中型企业、院校,大型民营企业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登记;市州有关行业部门或相关企业、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按属地原则向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登记。各地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同职业(工种)市级选拔赛时,不再申请登记。

请各市州、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2017年湖南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表》(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7年4月22日前,寄送(或传真)至我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人:吴顾 甘昌意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楼905室

邮 编:410004

电 话:073184900493

传 真:073184900490

邮 箱:66472479@qq.com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31日